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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 2021-03-25
  • 根据《教育部相关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6】4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

    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成立复试保障工作联防小组,负责复试前准备工作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以及疫情防控等。

    (三)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专业复试小组专家由各学科专业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高、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主要包括口腔医学专业复试小组设专家5-6名(包括组长1名),秘书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专业复试工作,秘书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

    二、分专业计划及研究方向

    三、复试分数线 及复试考生名单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及一志愿复试名单》(https://yjsy.hnucm.edu.cn/info/1092/3568.htm)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见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hnucm.edu.cn/info/1092/3564.htm

     

    2.试卷结构

     

    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分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病案分析等;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各组安排2位英语考官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方法,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包括自我介绍环节和专业问答环节。

    五、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1.专业笔试

    时    间:2021年3月27日(周六)13:30-15:00

    地    点:含浦校区3号教学楼南栋,具体教室见大学通知(https://yjsy.hnucm.edu.cn/info/1092/3569.htm)。

     

    2.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程序安排:

    (1)07:30到达相应候考教室查验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上交通讯设备并签到;

    (2)08:00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至相应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教室,进行英语口语问答;

    (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完毕后进入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候考室;

    (4)08:30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至相应面试教室,考生先进行中文自我介绍,再进行专业问答(3道问答题);

    (5)面试完毕取回本人物品离场。

     

     

    五、调剂要求

    我院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专业计划120%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则全部进入复试。我院今年一志愿上线生源较充足,暂不接受调剂。根据学院复试方案,一志愿考生如复试不合格将进行淘汰,如有余缺计划再进行调剂。

    六、录取规则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6.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

    八、信息公开及拟录取建议名单的确定

    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及录取规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1.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我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该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网址:

    http://www.csskqyy.com/

     3.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院监察科投诉。

    4.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本复试工作安排由附属口腔医院负责具体解释。

     

    复试咨询电话:0731-83878477             联系人:   张老师    余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878471              联系人:  王老师   李老师

     

     

    长沙市口腔医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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