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口腔医院委托,对长沙市口腔医院半导体激光牙科治疗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半导体激光牙科治疗仪等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JHRZHN-2017-069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预算47.7万元,标段一:15万元;标段二:15.9万元;
标段三:16.8万元。
1.4 招标内容:
注:1、各标段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
2、本项目按标段分别确定中标人,各投标人可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
1.5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的医疗产品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进口医疗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进口设备制造商授权中国境内总代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销售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除需提供中国境内授权销售代理商对该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外,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中国境内总代理的销售委托书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 2017年12月25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派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2018年1月8日 9 :30(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8日 9 :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30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3100.00元(人民币);三标段:¥:33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及联系方式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5栋1405-1409室
联系人:龙先生、伍女士 电 话:0731-84215518
6.3 招标人:长沙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长沙市友谊路389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31-8387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