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及改造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及改造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五一路院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改造
2、采购及改造范围、规格、材质、数量如下:
二、采购及改造项目预算: 14.5万元。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即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28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5)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项目现场勘察,勘察完在总务科领取本次项目配置需求表。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必须现场探勘,取得《现堪凭证》,联系人:杨棚,电话:18216347419(《现堪凭证》格式见附件1)。
五、下载招标设备采购要求时间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下载招标设备采购要求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28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查阅相关采购要求。采购要求到长沙市口腔医院门户网站(www.csskqyy.com)中的“医院概况\医院公告”栏目自行下载,下载后做好前期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2、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按本邀请公告第一、二、三、四点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要求为正本一本,副本五本,需加盖公司公章并胶装成册,注明正、副本,投标文件中还包含设备采购项目的报价及《现堪凭证》,《现堪凭证》格式见(附件1)。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开标时现场投递。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给业务员的授权(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上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到长沙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报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因工作安排原因,开标时间提前三天通知,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区 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没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八、本公告在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长沙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
联系人:长沙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31-83878483
附件: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