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口腔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和《2021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以及《2021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其中岗位代码135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2021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公告》参加面试。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考核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包含双休日和面试时间)
2、考核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
3、报到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8:30
4、报到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九楼二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
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由跟班实习考核(40%)、面试(60%)构成。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所占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一)跟班实习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
2、考核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临床科室
3、跟班实习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素质,敬业精神,文明礼仪,劳动纪律等。
2)考核方式: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所有考生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3)考核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8日(星期二)7:30~12:00,考生务必在抽签之前到达侯考室,否则视为放弃专业面试。
2、面试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十楼一会议室
3、考核内容: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
4、考核测评要素:包括岗位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5、考核方式:集中时段对考生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进行测评的方式。
6、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7、命题方式:由第三方考务机构统一命题。
8、面试顺序:按照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于考核项目全部完成后24小时内在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参加所有考核项目。考核过程中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能随意请假,食宿自理,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现考生作弊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取消考核资格。
2、考生需携带一张一寸红底照片,自带工作服、工作帽。
五、疾病防控: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严格遵守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考试各环节需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考生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防疫行程卡(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来自低风险地区考生
1、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的可参加招聘考试。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排查记录,无排查记录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
1、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为“黄码(卡)”的考生,需出具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向长沙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报备。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未提前报备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报备人员由专业机构确定是否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或防疫行程卡为“红码(卡)”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4、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提前准备并截图,或彩色打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截图或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因人员较多,请考生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生身体临时出现状况处理办法
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专业机构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专业机构做出否定意见的,需退出此次招聘考试,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电话:长沙市口腔医院人事科:83878470
长沙市口腔医院监察审计科:83878471
长沙市口腔医院
2021年5月27日